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实施意见》(营政发〔2023〕12号),全面提升气象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以及气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大石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实力文明生态幸福“新镁都”发展目标提供高水平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体系更加健全,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气象服务供给能力显著提高,气象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到2035年,全面建成精细普惠的现代化气象服务体系、智慧精准的现代化气象业务体系、开放协同的现代化创新体系、科学完善的现代化气象治理体系。气象与大石桥国民经济各领域深度融合,自动化的气象监测更加精密,气象预报更加精准,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全市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1.建设智能精密的气象监测系统。优化气象监测站网布局,建设多要素自动气象站,科学增加气象监测站点密度,不断提升灾害易发区、城乡人口聚集区、西部粮食主产区、东部生态保护区的气象综合监测能力。持续完善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统筹行业气象观测站网,整合农业、水利、自然资源等行业监测站点信息资源,推动数据共享、标准共用、政策协同。做好气象观测设备的迭代更新,依法加大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力度。(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2.构建智能精准的气象预报体系。发展无缝隙智能网格预报技术,强化多源资料融合与数值预报解释应用,提升精细化预报空间分辨率达到公里级、重点区域达到百米级,时间分辨率达到逐小时、重点区域达到分钟级。逐步形成“五个1”精准预报能力,努力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异常。完善气象预报预警检验、技术总结、天气过程复盘总结等质量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财政局)
3.建设智慧精细的气象服务系统。构建集决策气象服务、专业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于一体的精细化气象服务体系,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基于场景、基于影响的气象服务技术,构建“云+端”气象服务新业态,实现精细化气象服务产品按需推送。(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各镇街)
4.加强气象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推进气象大数据云平台的深度应用,强化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加快推进融合安监、防汛、气象防灾减灾等于一体的新一代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推动气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气象数据应用效能和网络共享安全,提升气象信息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建设高速气象通信网络,升级气象高清视频会商系统。发挥气象数据在数字经济、防灾减灾、粮食安全、污染防治、绿色发展、生态修复等领域作用。(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各镇街)
(二)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5.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持续更新灾害性天气的致灾阈值。提高东部山区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中心城区内涝易发地段的强降水监测能力,加强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低温、冰雹、霜冻、大雾等高影响天气和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森林火险等气象风险预报和预警能力建设。建立气象灾害鉴定评估制度。(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6.增强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定期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根据气象灾害影响修订基础设施标准、优化防御措施,提升重点区域、敏感行业基础设施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统筹制定气象灾害预警发布规程,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制度,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技术在预警信息发布中的应用。实施“网格+气象”行动,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管理。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和气象文化基地建设,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和群众气象防灾减灾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强化重大气象灾害防范综合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各镇街)
7.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健全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推进落实《辽宁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对所属行业气象灾害防御联合共管。完善《大石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案响应联动机制,确保应急预案有效实施。加强气象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能力建设,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依法做好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各镇街)
8.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健全人工影响天气投入保障制度。提高人工影响天气装备保障、安全保障和机动作业能力。完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和作业体系,优化地面作业站点布局,推进作业装备更新及监测与作业一体化的智能物联站点建设。增强西部粮食主产区、东部生态保护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三)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9.实施乡村振兴气象提质增效行动。开展卫星遥感技术在农情监测中的应用,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提供气象科技保障服务。立足大石桥市东部特色农业、西部高效农业、中部精品农业的“三区”布局定位,围绕优质水稻、设施农业、淡水养殖、苹果、南果梨、大红袍李子、食用菌等产业,开发精细化、直通式气象服务产品,提供高水平全链条“伴随式”气象服务。开展“营口大米”、“博洛铺小米”、“大石桥大红袍李子”等优势、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打造大石桥气候好产品名片。(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10.加强优质水稻气象服务能力。融入西部优质水稻产业基地建设。建设适应现代化农业气象服务需求的智能农业气象监测系统,建立水稻气象服务指标库、大石桥地区水稻农业气象适用技术,提高智能化气象为农预报预警服务能力。加强水稻气象服务科技创新,综合开展水稻制种研发、育种、生长等专业气象服务,提高气象服务对水稻增产、农民增收和防灾减灾的贡献率。(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11.加强城市气象服务能力。融入智慧城市“新镁都”建设,提升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发展分区域、分时段、分强度的精细化预报。健全城市气象灾害风险防范体系。在城市规划、建设、运行中充分考虑气象风险和气候承载力,增强城市气候适应性和重大气象灾害防控能力。发展精细化供暖气象服务、清冰雪气象服务,探索建立保障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防洪排涝、交通出行、建筑节能等智能管理气象服务系统。(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
12.实施“气象+”赋能行动。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大石桥经济社会各行各业和生产发展各环节。加强交通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开展分灾种、分路段的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提升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布局、建设运行和调配储运气象服务水平,强化气象信息对新能源产业创新的支撑。强化电力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做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电网安全运行的风险评估和电力负荷气象预测服务。积极开展气象高影响企业的专业专项气象服务。提升重大城市规划、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活动等气象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供电分公司,各镇街)
(四)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供给
13.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供给。创新公共气象服务供给模式,建立基本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形成保障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加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渠道建设,实现各类媒体气象信息全接入。增强农村、山区、边远地区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获取气象信息便捷性,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
14.加强高品质生活气象服务供给。提升气象服务需求智能感知、服务定制供给能力,为衣食住行游购娱学康等需求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气象服务。推动新一代气象信息技术在气象服务领域应用,应用精细化生活指数气象产品,推进融媒体气象服务矩阵建设。(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融媒体中心,各镇街)
(五)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支撑
15.强化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开展新一轮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的普查工作,建立风能、太阳能资源监测预测预估业务。为风电场、太阳能电站等规划、建设、运行、调度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为国土空间规划和“三线一单”管控提供气象保障。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提升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
16.强化旅游气象服务供给。重点围绕大石桥市“一轴两翼”旅游空间布局,“山、林、水、田”等特色自然资源,为森林旅游、河湖生态观光、温泉度假旅游、冰雪运动休闲度假旅游等产业的发展,打造旅游气象综合服务系统。支持对蟠龙山风景区、黄丫口景区、黄土岭镇老轿顶风景区等知名景点打造气象公园、天然氧吧、避暑旅游目的地、气候宜居地、特色气候小镇等气候生态品牌。(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自然资源局,各镇街)
(六)增强气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17.加快建设气象科技创新体系。观测、数据分析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新进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气象科技进一步融合,气象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水平继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效益进一步提升,创新活力持续激发。全面提高对农业、水利、生态、交通、能源等行业的气象科技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科学技术局)
18.完善气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合作共享、众筹众创的开放合作机制,充分发挥重大工程项目引领作用,推动人才、资金等资源集约和跨部门流动。强化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创新激励机制,形成开放式的气象创新平台,形成气象科技创新合力。加大气象科技创新和业务能力提升激励力度,充分激发气象科技人才发展气象业务技术的积极性创造性。(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大数据管理局)
(七)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
19.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和社会对气象服务的需求,加强地方气象人才素质提升和队伍建设,实施专项人才计划,培养造就一批气象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打造具有全省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加大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青年后备人才和基层业务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和引进力度。(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气象局)
20.优化气象人才发展环境。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气象人才评价体系。将气象人才培养统筹纳入地方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气象人才享受当地人才优惠政策。建立气象部门干部在市直相关部门横向挂职交流机制,不断完善干部队伍结构。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对在全市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气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工作绩效管理,统筹做好资金、用地、人才等政策支持和项目安排工作。
(二)加强法治建设。推动完善气象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实施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标准。加强防雷安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健全气象标准体系。
(三)加强投入保障。坚持和完善双重计划体制和相应的财务渠道,建立气象领域可持续的财政保障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列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支持基层气象基础能力建设。按照规定落实基层气象工作者有关待遇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大石桥市气象高质量发展。